分类: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夏先生承包了一个山头并办了采伐证,可以全部除掉山上的树木吗?
农民种的一片橡胶树要砍了换种荔枝,需要办证吗?
李女士因一起伤害事故而到法院打官司,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对方承诺支付她各项赔偿款总计5万余元。达成协议后,对方当场支付了2万元,但剩余3万元一直拖着不给。请问,李女士能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某日凌晨,7名高中生前往湖边观看日出。因时间还早,涂某下水游泳,陈某和其他同学在岸边聊天等待日出。涂某下水后因小腿抽筋呼救。
针对是否侵犯肖像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理实施某些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其中包括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廖某、陈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宣判。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权益,其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那么,村民将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非村内人员,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李某搬走自家园地道路旁的石块,被邻居张某录下视频并恶意剪辑发布在微信群。赵某未经核实便转发,对李某生活和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出于报复心态砸坏别人车辆,该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还是寻衅滋事,应如何定性?
生活中如果有人因走失“去向不明”长达数年无法联系,该如何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谁有权提出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又该怎么办?
2022年3月,某村村委会接群众举报称,承包人孔某将承包的基本农田部分私挖成鱼塘,其行为将破坏农田原有性质,影响合约到期后的农田种植条件,希望村委会及时制止孔某并要求其恢复土地原状。
朋友的儿子在学校摔伤了。后来朋友向法院起诉学校,认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诉讼中,为了证明事发经过,朋友想申请他儿子的同班同学出庭作证。请问,未成年人的证言有法律效力吗?
张某为了在网络平台上蹭热度、涨粉丝,直播带货挣钱,在快手平台注册了昵称为“某热点人物”的快手账号。期间,张某冒充“某热点人物”亲属,在快手平台发布很多涉及“某热点人物”事件谣言虚假视频,使其快手平台账号的粉丝量涨至3.5万
近日小A与其母亲来到泸溪县公安局合水派出所报警,称其被诈骗6000元。
随着抖音、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的兴起,网络社交已成为大多数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些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会在网络上用不当的语言辱骂他人。近日,湖北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因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辱骂他人而引起的人格权纠纷案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类社交媒体App已成为人们手机里的“常客”,“网红”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他们的影响力也成为网络社交媒体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网络流量时代,不少商家为提高店铺热度增加商品吸引力,往往会采用一些构图优美的宣传素材,未经他人同意,通过互联网下载他人照片用于商品包装宣传等盈利目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23年2月23日,徐某与胡某通过微信相识交谈后,约定由徐某带同乡20余人,到大幕乡西山下村为胡某砍伐其承包的山林竹子,通过微信口头协商好待山头楠竹清理完拉下山后一次性付款。
小狗调皮好动,孩子活泼淘气,可是当调皮的小狗追赶骑车驰行的孩子致其摔伤时,责任又该如何承担呢?
蜜蜂蜇人事件屡见不鲜,近日,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蜜蜂叮蜇致人死亡案件,最终养蜂人被判赔偿给死者家属87万余元。
小林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3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小刘等3名员工建立了微信群,曾在群中聊天称小林“没管理能力”“两面三刀”等。
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的权力。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伤自尊”时,能要求赔偿吗?
自建房未取得权属证书但具有使用价值,能否作为遗产分割?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今年初,王某为建房欲向某村周某购买土地,双方商谈达成口头土地买卖合意后,王某一次性向周某支付土地转让款10万元。但王某支付转让款后,周某一直未向王某交付案涉土地,王某遂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其交付案涉土地。
某日饭后,家政保姆吴阿姨和往常一样牵着雇主家的拉布拉多与中华田园犬在小区草坪上遛弯消食,遇到了同样在遛狗的陶先生。陶先生带着自家3个月大的小金毛也在草坪上遛弯。
近日,由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经公开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23年12月28日,云南省澄江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某、姜某某销售伪劣种子一案公开宣判,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各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为,铁锤砸坏的不只是墓碑,更是对死者近亲属财产权、祭祀权的侵害,也是对死者人格权益的侵害,依法判处被告承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