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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借条与纸质合同有同等效力时间:2024-09-28 家住海南澄迈的阿基(化名)借钱给阿兵(化名),阿兵通过某APP电子签向阿基出具了借条,没想到阿兵随后翻脸,认为不是白纸黑字,无凭无据,阿基一怒之下将阿兵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子合同个人借条有效,阿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借款纠纷:朋友借钱不还,否认网签借条有效 阿基和阿兵是高中同学也是多年朋友,虽然平日里来往不多,但是彼此还是比较熟悉,在2023年3月28日,阿兵在微信上以最近想做点小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理由,向阿基借钱,数额也不大,只借3500元,阿基抹不开面子而且也不是什么大数额,便同意了,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求阿兵要写张借条,免得无凭无据。 阿兵当即在微信上表示,自己最近在忙着筹备小生意的事,没空见面写借条和转交借条,但是可以在网上“签”借条,便通过某APP电子签向阿基出具了借条。阿基不太懂这一方面的相关知识,但看着阿兵信誓旦旦地保证很快就还,也不好多说些什么,便在某APP电子签上接受了借条,随后便通过微信转账将3500元转至阿兵的微信名下。 很快到了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阿基等着阿兵还钱,可是左等右等,都没有收到阿兵的消息。阿基找到阿兵要求还钱,可阿兵百般抵赖,不承认借了阿基的钱。阿基拿出网签电子借条后,阿兵说这不是白纸黑字,没有法律效力。 阿基无奈,于今年7月将阿兵起诉至澄迈县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决阿兵偿还借款3500元及相应的利息。 法院判决:电子借条与纸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澄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基、阿兵通过某APP电子签方式签订的电子合同个人借条有效,电子合同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合同形式,其法律效力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电子合同被视为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个人借条满足了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没有受到任何外部压力或欺诈,同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该电子合同个人借条有效。 法院查明,该借条写明:本人阿兵向阿基借取本金3500元,借款年利率1%。自2023年3月28日出借,需在2023年9月28日归还。 法院认为,阿基诉求阿兵偿还本金3500元,澄迈县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但是关于阿基诉求阿兵支付利息的问题。双方约定了需2023年9月28日归还,借款年利率1%。澄迈县人民法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因此,关于被告应支付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3500元为本金,从2023年9月28日起按年利率1%计算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最终,澄迈县人民法院判决阿兵应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阿基偿还借款35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的计算:以3500元为本金,从2023年9月28日起按年利率1%计算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律师提醒:网签要确保电子签名可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 签订电子借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对此,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符雯妃介绍,合法合规的网签电子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与传统书面合同无异,并不存在因为是电子合同就失去效力的问题。 符雯妃表示,网签电子合同时,要选择靠谱、有良好声誉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确保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订时要确保电子签名能够锁定签约主体的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应确保使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避免遗漏或错误;审查合同条款,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如房屋买卖合同中要特别注意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以及交房日期的确定。 同时,符雯妃提醒,签订电子借条时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在签订电子合同过程中,不要泄露个人验证码,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他人冒充你或利用你的信息签订合同;在签订电子合同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可以确保网签电子合同的过程安全、合法,并为双方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