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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捡拾手机,拒不归还怎么办?时间:2025-06-12 前几天,蒋小姐下班后到饭店吃饭,临走时因有急事将装有手机、银行卡等物品的手提袋遗忘在了饭店房间里。 等发现东西遗失后,她返回饭店却没有找到。于是,蒋小姐提出查看饭店值班室的监控。此后,得知是客人刘某将手提袋捡到并带走。第二天,蒋小姐找到刘某讨要时,他不但不归还而且恶语相向。请问 :这种情况下,蒋小姐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 律师解答 拾到他人丢失、遗失的财物归还失主,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义务。从民事责任角度看, 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系侵犯了失主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要求返还。 《民法典》 第314条至317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 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根据以上规定,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具体到本案,在刘某拒绝返还手提袋中的物品的情况下,蒋小姐可以持调取的监控录像等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刑法》 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结合侵占人的具体行为以及情节轻重,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