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你了解多少?

来源: 时代法网 2025-01-04

什么是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即俗称的“民告官”。


哪些常见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费用贵不贵?


不同类型费用不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行政诉讼中,市场主体与行政机关诉讼地位平等吗?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政府行使国家公权力,企业等市场主体属于被管理人,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但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喻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离婚、合同、交通、房产、工伤等法律问题服务。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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