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被服务员热汤烫伤,餐厅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
法诉宝
2025-03-13
小陈一家人去吃海鲜火锅时,服务员不小心将热汤倒在了小陈的身上。小陈住院30天花了不少钱,要求餐厅赔偿损失时被告知,服务员是临时工,不应由餐厅方赔偿,应由服务员个人承担责任。请问,餐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
餐厅无权以任何理由主张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就是说,只要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服务员是餐厅的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菜时造成顾客损害的,
因此,餐厅既不能以服务员系临时工为由主张免责,也难以服务员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责任。
喻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离婚、合同、交通、房产、工伤等法律问题服务。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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