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集 民诉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费是否需要补交?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25-10-09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诉讼费减半交纳。案件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原告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