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集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25-11-11

缺席判决,是指在人民法院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依法作出判决。缺席判决与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对席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主要有: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作为被告,其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三)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四) 法院裁定不准原告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五)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不应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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