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放弃缴纳社保 出事故公司是否赔?
作者:
赖文光 检察官
【
转载
】
2026-06-15
杨女士的丈夫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虽签了劳动合同,但也签订承诺书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不久前,她的丈夫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杨女士能向该公司申请赔偿金吗?
【检察官解答】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根据员工或者用人单位的意愿而免除。如果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杨女士的丈夫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一旦发生纠纷或事故,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公司未为杨女士的丈夫缴纳工伤保险,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员工亲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费用。若公司不予支付,杨女士既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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