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退休金,子女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作者: 刘涛 【 转载 】 来源: 劳动午报 2026-10-28

基本案情


在庭审过程中,年过九旬的贾某称因家庭矛盾,他被小儿子赶出家门,故要求小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不同意贾某的诉讼请求。

经查,贾某夫妇育有3子2女,二人一直与小儿子一起居住,且二人有退休金。因小儿子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并引起分家析产等纠纷,导致小儿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二原告虽然有退休金和存款,但现无劳动能力,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同时,父母有经济能力,应当减轻子女的负担。支付赡养费不仅是父母实际生活需要,也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

据此,法院判令贾小某每月向贾某夫妇支付赡养费用。


法律评析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妥善加以照顾,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但并不是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 首页
  • 电话
  • 留言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