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除婚约,酒席钱能否要求返还?
来源:
时代法网
2024-11-07
小李和小张是男女朋友关系,准备结婚。小李是婚约财产纠纷中的男方当事人,他为了订立婚约给付了小张不少彩礼,包括三金、给亲戚的钱、压箱钱、酒席钱等。其中酒席钱有1万元。现在小李和小张在同居中感情不睦,要解除婚约。小李问:他能要回酒席钱吗?
律师释法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时间不长的,给付彩礼数额较大的,男方要求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女方收取男方的彩礼,没有作任何花费,只是存在自己手上用的,一般就是纯粹意义上的彩礼,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但是,为女方添置衣服的钱,给付数额较小,一般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正当花费,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
而作为酒席钱,因为双方当事人都要请客,酒席宴请收取的礼金也不完全是婚约产生的结果,有过去的人情和感情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因素。酒席钱是给婚约当事人以外的人置办酒席而产生的花费。考虑到农村习俗,男方给付酒席钱是一种情理, 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男方对酒席钱要求返还的请求。当然,调解和有特殊情况的例外。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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