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要求偿债吗?
来源:
甘肃法治报
2024-11-18
王先生借给小吴1万元,小吴承诺会限期归还,但到期后小吴仍不还款,还说小赵欠他2万元,小赵已经答应归还,让王先生去找小赵追要欠款。王先生问,他可以直接去找小赵追偿欠款吗?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了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本案中,王先生向小吴追债时,他的追权以及小吴对小赵的债权均已到期且合法;两个债权均是普通借款,不具有专属性;小吴本身无力偿还王先生的借款,又不向小赵主张债权,致使其无法及时归还王先生的借款,王先生的债权不能得以实现。
因此,王先生的情况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王先生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小赵,要求小赵直接偿还1万元的欠款。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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