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能否执行?
来源:
时代法网
2025-03-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机器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押。
但并非被证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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