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邻居家孩子袭击,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法诉宝 2025-04-09

小李隔壁邻居家的孩子精神方面有问题。有一天,小李出门时遇到这个孩子,双方并没有任何接触和冲突,他突然从后面用针扎小李的头部,造成小李蛛网膜下腔出血。请问,这种情况小李应该找谁赔偿相关的损失?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因此,小李可找孩子的监护人来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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