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交的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来源:
诉讼指南500问
2025-09-05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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