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集 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25-09-10
鉴定意见,是指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提出的书面意见,例如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血迹鉴定报告等。刑事诉讼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
(3)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
(4)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
(5)鉴定程序违反规定;
(6)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7)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
(8)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
(9)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也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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