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集 哪些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25-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法律规定,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包括两大类:
一是因职业原因不能担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的。
二是属于禁止条件不得担任。如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以及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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