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法院
从1999年10月1日起,汉江中院行使职权,潜江市人民法院隶属汉江中院管辖。潜江人民法院辖有广华寺、熊口、总口、张金、泽口、浩口、渔洋、老新等8个人民法庭。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法院。
建院之初,汉江中院主要负责管辖仙桃、潜江、天门、随州及神农架林区等省直管行政单位区划内、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及再审案件。后因行政区划变化,汉江中院管辖范围也相应调整。目前,除依法对仙桃、潜江、天门三个省直管市辖区范围内的一审、二审及再审案件行使管辖权外,还负责审理孝感、仙桃、潜江、天门区域内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重大刑事、行政、民商事和执行案件,是全省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审理副部级以上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四个定点中院之一。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西9号
立案电话:0728-3323046
政治部电话:0728-3323667
潜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
综合办公室:0728-8155705 0728-8155706
督查:0728-8155795
立案庭:0728-8155711 0728-8155710
广华寺人民法庭:0728-8155905 0728-8155903
泽口人民法庭:0728-3506007 0728-3506004
熊口人民法庭:0728-8155782 0728-8155781
总口人民法庭:0728-8155742 0728-8155743
浩口人民法庭:0728-8155749
张金人民法庭:0728-8155583 0728-815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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