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大额充值,能要求游戏公司退款吗?
来源:
法治时报
2026-04-11
张先生14岁的儿子使用他的手机和支付密码在一款网络游戏中累计充值3.8万元。张先生发现后立即联系游戏公司要求退款,游戏公司要求他提供“充值行为未经家长追认”的证明。张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该充值行为。游戏公司又称“账号已实名认证为成年人,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请问,他该如何追回这笔钱?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大额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3.8万元充值明显超出14岁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范围,张先生作为法定代理人明确不予追认,该充值行为无效。游戏公司以“实名认证为成年人”为由拒绝退款,不能完全免责;其未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户进行大额充值,存在监管过错。张先生作为监护人,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也存在一定过错。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按比例返还,一般支持返还60%-80%。张先生可以收集孩子承认充值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充值记录、张先生与游戏公司的沟通记录;向游戏公司所在地的12315投诉;若投诉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充值合同无效,要求按比例返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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