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与原产地域、产地标记、原产地名称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来源: 法诉宝 2026-05-03


研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的历史可以发现,地理标志(又译为地理标记)这个概念是在产地标记、原产地名称概念的基础上,通过长期发展后被普遍接受的一个概念。

(1) 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相比,原产地名称所涵盖的范围较小,因为原产地名称必须是由地理名称构成,且产品还必须具有符合条件的质量和特征。

(2) 产地标记,也称货源标识或产地名称,由名称、标识或符号组成,用以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或特定的地方。尽管产地标记与地理标志都有表明所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产地标记只表明商品的制造地。

(3) 我国在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了与国际接轨,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7月1日发布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过去的“原产地域保护”正式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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