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有哪些种类?

来源: 法诉宝 2026-05-04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作品指下列形式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中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其中最后一类属于兜底条款,为囊括其他类型或新类型的作品提供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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