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有哪些种类?
来源:
法诉宝
2026-05-04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作品指下列形式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中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其中最后一类属于兜底条款,为囊括其他类型或新类型的作品提供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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