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形下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26-07-28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