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能否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来源: 法治时报 2026-10-21

李先生提出辞职未满30日且未办完辞职手续,公司要求他提前走,但不给开具任何证明。请问,他能否要求所在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结清工资?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是法律赋予单位的权利,如单位不需要,可以在30日内同意辞职。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而非申请,已满30日劳动者可自行离职,劳动关系解除,李先生也可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李先生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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