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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真金白银”打造律师服务业聚集高地时间:2023-12-23 12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制定出台《江汉区支持律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给予支持奖励,最高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近年来,江汉区律师事务所数量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律师事务所82家、律师2067名,其中,涉外律师数量占据湖北省涉外律师人才库近一半,江汉区规模律师事务所、品牌律师事务所数量、创收能力等方面均位居武汉市首位。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律师事务所集聚、支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争先创优、激励律师事务所加强人才建设4方面措施,旨在吸纳优质律师事务所律师入驻,在江汉区落户扎根、蓬勃发展。 《若干措施》规定,新入驻江汉区届满一年且第一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数量和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可申请15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支持;新入驻江汉区的曾获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律所,可申请5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支持。 江汉区内当年规模或全年创收进入武汉市排名前二十强的律所,自购办公用房,可获最高500万元支持;在江汉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给予15万元至35万元支持,最多可获3年。 在激励人才方面,江汉区将给予辖区内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律所20万元、10万元奖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当年新引进律师人才被司法部、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级律师协会授予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称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措施实施后入选司法部、湖北省司法厅公布的全国、湖北省涉外律师人才名单的,按每人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律所奖励。 据悉,《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