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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优先权人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如何处理?

时间:2025-03-03     【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答:对执行标的物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即使未取得执行依据,其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的,应予允许。

对该优先权存在与否及其数额,由主持分配法院的执行机构审查认定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优先权,原则上可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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