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文章
  • 文章
搜索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诉求解决专家

详细内容

第47集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时间:2025-08-12     【转载】   来自:诉讼指南500问

一般而言,法院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但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不配合工作,或是不认可法院判决,并以此拒收文书,甚至闭门不见;或是对送达理解有偏差,认为不接收文书就可以不承担责任等等,导致文书难送达。

为了确保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留置送达方式,即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以及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邀请见证人或者采用拍照、录像的方式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见证人包括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但是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3627284349
喻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