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文章
  • 文章
搜索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诉求解决专家

详细内容

第47集 行政诉讼中,能否进行证据保全?

时间:2025-09-19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的调查收集和固定保护等措施。行政诉讼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既可以由诉讼参加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3627284349
喻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