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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支付“分手费”是否为民间借贷?

时间:2025-12-19     【转载】   来自:人民法院

答:民间借贷应当有当事人双方的借贷合意,而“分手费”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赠与,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不属于民间借贷。分手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背景,如其内容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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