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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集 当事人应当何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时间:2026-07-28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存在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超过上述申请再审的法定时限,不宜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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