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踩到积水滑倒,能要求商场管理方赔偿吗?

来源: 时代法网 2024-11-25

王女士在商场不慎踩到积水,滑倒摔伤了,商场有责任赔偿吗?


律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王女士在商场滑倒,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那么商场就得负相关的责任,顾客可以与商场协商赔偿。如果商场采取了必要的防滑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商场就尽了提示义务,不需负责任。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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