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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用来区别某产地与其他地方的同类产品,商标则与生产者的关系紧密;同一地方的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只能用商标来加以区别。
地理标志是产地的自然条件和世代劳动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知识产权的通性一专有性和地区性。
地理标志是反映产品质量和产地来源的一种重要的商业标记,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和商业价值。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一般是按照相近的行政区域来规定的,以方便管理。如杭白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浙江省桐乡市行政区域。
地理标志的形成包含了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人文因素乃至历史传统的投人,由这些投人所形成的地理标志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也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文化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它们共同构成了地理标志的信誉,并最终表现为商业蕴涵的经济利益,因此地理标志使该地区或国家的自然、人文资源获得了经济增值。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域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气候、原材料资源造就了地理标志产品不同于普通产品的独特特征。
研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的历史可以发现,地理标志(又译为地理标记)这个概念是在产地标记、原产地名称概念的基础上,通过长期发展后被普遍接受的一个概念。
地理标志的地理名称具有真实性,标明了产品的真实来源地。地理名称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虚构的。
2005年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也叫产地标志,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来指明原产于该地的产品,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该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地理标志产品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地名(+产品普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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