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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赔礼道歉,除了刊登判决、公告等替代执行外,能否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时间:2023-07-07     【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此类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应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以柔性的释法说理与教育促使被执行人真诚悔过,主动赔礼道歉,这样既能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申请人的精神性损害,也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其次,如果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拒不赔礼道歉,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倒逼被执行人赔礼道歉。需要注意的是,确定采取执行措施时应遵循比例原则,实现执行目的和手段的平衡。

最后,在采取一定执行措施后,若被执行人仍拒绝赔礼道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可以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刊登公告或者生效裁判文书,通过替代履行的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应由被执行人负担。此时,需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道歉的具体方式和影响范围,严格把握替代履行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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