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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中,法院已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而其他继承人不配合去办理登记手续,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2025-03-01     【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受让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继承案件中,法院已判决某房屋归一方所有,而其他继承人不配合去办理登记手续,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即明确了其他继承人应当配合办理登记手续同时符合上述其他条件,则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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