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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但分配法院认为其不具备参与分配条件而未将其列入分配方案,该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怎么处理?

时间:2025-03-03     【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答:对该债权人的异议,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作为执行行为异议处理,如该债权人的异议或复议申请得到支持,主持分配的法院将其列入分配方案后,其他债权人就该债权人的分配资格问题又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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