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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的具体情形?

时间:2025-09-03     【转载】   来自:人民法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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