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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集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时间:2025-12-19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这里的“重大社会影响”一般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案件;(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这里的“不认罪”是指被告人不承认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认为其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异议”是指被告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7)具有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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