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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集 当事人是否有权当庭复印庭审笔录?时间:2026-09-02 刘先生与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即将开庭审理。请问基于充分掌握、了解整个庭审情况,他和他的诉讼代理人能否要求复印庭审笔录? 律师解答 刘先生和他的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复印庭审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第七条分别规定:“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即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审判机密,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可要求复制包括庭审笔录在内的所有案件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