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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放假期间加班,能用补休替代加班工资吗?时间:2026-10-16 刘某是某公司客服人员,劳动合同约定他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至次周三 ,固定周四为周休息日 。今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公司正常安排他在岗上班。节后他向公司申请发放节假日3倍加班工资,但对方明确拒绝并告知他后续会安排补休。请问: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能否用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该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公司的做法属于克扣加班工资,系违法行为。 国庆节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具有特殊纪念和休息属性,不同于普通周末休息日。法律严格禁止用人单位以调休、补休等方式抵扣法定节假日3倍加班工资,补休安排不能免除此项法定义务。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同时,《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 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另外,《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中,国庆节放假为3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精神,今年国庆假期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3天加班的, 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劳动者工资, 且不能以补休替代。 本案中,公司用补休代替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行为显属违法,你可凭节假日在岗考勤记录、排班表等证据与公司协商,要求足额补发3倍节假日加班工资; 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