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乱象亟待多方加强监管

作者: 翟琪 【 转载 】 来源: 江苏法治报 2024-07-06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各类自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23年7月10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但实践中,由于自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核弱、转发传播快,仍然是虚假宣传、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埋下大量侵权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结果,2020年以来,江苏法院共审理涉自媒体纠纷超过3000件,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笔者经分析发现,此类案件折射出自媒体监管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自媒体平台审查不严,账户注册及内容发布失序。一方面,平台对注册账号认证管理不严,“一人一号”、实名认证等制度空置,导致假冒仿冒账号、注册人和实际运营人不一致等问题突出,进而导致虚假认证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知名品牌等发布误导性内容以及账号权属争议等纠纷。另一方面,平台对内容发布的审查不严,平台一般仅对涉及政治宗教、暴力恐怖等敏感话题进行监测,对一些争议信息、侵犯他人人格权、知识产权,甚至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处理不够及时,导致一些自媒体通过蹭热点、伪造嫁接、造谣诽谤等方式发布不实内容无序传播,致使侵权案件、隐秘性刑事犯罪频发。

行业性协会监管无力,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纠纷反复多发。一方面,互联网协会对自媒体平台的监管不够有力。互联网协会对平台的管理,一般以出台倡议的形式,鼓励其自我管理。实践中,对一些自媒体平台的“不作为”行为,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处罚机制,导致一些自媒体即便被删帖、封号后,又能在平台上卷土重来。另一方面,特定行业协会对线上从业人员监管滞后。一些不法分子虚构金融、教育、医疗、司法等特定行业的人员身份,开展盈利活动。但由于相关行业性监管滞后,导致涉以自媒体为媒介提供的直播带货、保险营销、网络中介、投资理财、用户打赏等纠纷层出不穷。

职能部门联动追责机制不健全,维权成本失衡。一方面,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有待加强。由于自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涉及的纠纷主体多,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但目前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联动监管、追责机制还不健全,在应对纠纷时仍以单打独斗为主。另一方面,“避风港原则”有被滥用的风险。平台因“通知+删除”的避风港原则,被处罚的很少,主动配合当事人维权的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导致当事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为此,笔者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形式将自媒体行业纳入法治轨道。要加强法治引领,整合现有的涉自媒体法律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对网络原创内容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对抄袭、模仿、复制等行为给予法律制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加大力度严惩危害网络公共秩序的新型网络犯罪行为。

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加强信用评价,建立自媒体平台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自媒体内容审核机制建设,对自媒体平台的审核进行实时监管,并追究自媒体平台的内容审核责任;提升传播内容审核的技术水平,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监管手段的运用,对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信息能够及时屏蔽或过滤;构建“黑名单制度”,对于发布违规、违法内容的视频主进行账号封禁并禁止二度注册。

形成综合治理合力。要依法治理、合理引导、协同监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多方合力协同合作的综合治理格局。从而在法治、监管、自律和社会责任的共同引领下,让自媒体行业告别野蛮生长,实现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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