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

作者: 网络 【 转载 】 来源: 时代法网 2024-10-25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认定主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或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在很多工伤发生的情况下,受伤职工大多在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或者治疗,很难办理工伤申请等事项。因此,工伤职工的家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此外,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在工伤保险方面也需承担很多义务。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义务。


工伤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件并复印件)

9、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 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如属下列情况,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 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原件并复印件)

2、 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 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 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出差、开会等的通知)

7、 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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