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一人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来源: 湖北法网 2025-04-18

马某注册成立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拖欠夏某公司货款共计10余万元。请问,如果夏某公司去法院起诉索要欠款,应以公司为被告还是以马某为被告?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夏某公司在起诉时,可将马某的公司和马某同时列为被告,马某如果主张由公司独自承担责任,就必须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马某就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喻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离婚、合同、交通、房产、工伤等法律问题服务。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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