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作者: 潘家永 【 转载 】 来源: 劳动午报 2025-05-16

鲍先生于2013年到公司上班,公司一直为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 。今年4月,公司以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可是,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否可以享受失业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又能领取几个月失业保险金呢?


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由此可以看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并未被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金范围之外,对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其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与普通失业人员完全一样。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优化申领环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当同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实行“一门、一窗”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本案中,鲍先生已缴失业保险费超过1年、不是自己自愿中断就业,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他只要到社保 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至于可以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可以根据当地规定计算。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 累 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 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 累计 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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