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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组织、强迫、引诱卖淫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协助组织卖淫罪

    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 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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