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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集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吗?

时间:2025-08-25     【转载】   来自:诉讼指南500问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是新的证据,当事人也可以提交至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包括: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在再审程序中,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对于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在认定“新的证据”时,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或者延长的举证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以及当事人未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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