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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集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9-27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其中,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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