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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集 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不服,应当怎么办?

时间:2026-02-04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也并非所有的裁判文书都能上诉。具体而言:

(一)针对一审判决,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所作的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一审判决原则上都能上诉;

(二)针对一审裁定,除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一审裁定均不能上诉;

(三)针对调解书,当事人不能上诉;

(四)如果当事人只对诉讼费用负担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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