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摔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来源: 时代法网 2025-05-27

小华在居家办公期间接到领导电话,因为房间内信号不好,小华就去阳台接电话,结果被桌子绊倒并导致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答


对于居家办公情况下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你和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你所述情况存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小华的描述,他在居家办公期间接领导电话时被桌子绊倒。如果他是根据单位的要求居家办公,那么他在家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工作地点和生活场所高度混同,家可以视为工作地点;另外,小华因为房间信号不好到阳台接电话而被绊倒,小华受伤与完成工作任务密切相关,如果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能提供相应证据,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未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小华可以在摔伤后1年内直接向上述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存单位发布的居家办公通知、医疗诊断证明、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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