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不可取
司法实践中,遇到个别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放弃社会保险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否反悔?若其因工负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若其因此遭受损失由谁担责? 在其单方面决定离职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下文对这些疑问作出了详细的法理剖析。
【案例1】
劳动者承诺放弃参加社保,可否出尔反尔?
为获取入职时的竞争优势,方女士曾向公司书面承诺:无需公司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用。此后,感到后悔的方女士又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此时,方女士可以出尔反尔吗?
【点评】
方女士可以对入职时的承诺反悔。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10条、第23条、第33条、第44条、第53条规定,用人单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该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规避。《劳动合同法》 第26条则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本案中,方女士承诺放弃社会保险导致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但该承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方女士有权反悔。
【案例2】
劳动者承诺放弃参加社保,能否认定工伤?
唐女士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后,公司以唐女士曾书面承诺放弃公司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为由,否认唐女士构成工伤,进而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方女士想知道: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点评】
公司否认唐女士构成工伤的理由不能成立。《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第62条第1款分别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原因如何,只要具备其中的7种情形之一便构成工伤,只要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自然也不例外。
【案例3】
劳动者承诺放弃参加社保,遭受损失由谁承担?
姚女士曾书面承诺放弃公司为其办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有关社会保险。后来,姚女士因肠梗阻住院治疗。 因医疗费用数额较大且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姚女士遂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点评】
公司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33条第1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也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5)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即只要出现对应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行为后果 “买单”。值得注意的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只能就其应当缴纳而未缴纳部分担责。与之对应,本案亦应照此办理。
【案例4】
劳动者承诺放弃参加社保,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吗?
侯女士入职时向公司提交声明:承诺放弃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一年后,侯女士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公司应当支付这些费用吗?
【点评】
公司无需向侯女士支付经济补偿金。虽然《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第46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如果劳动者事后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为由辞职,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无疑由于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第3条所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自然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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