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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传播捉奸现场视频,会侵犯“小三”的隐私权吗?时间:2024-09-24 随着网络的普及,有的原配不满丈夫出轨,就邀约一帮亲朋好友、兄弟姐妹去帮捉奸。如前段时间网上流传出一段捉奸视频,在一酒店客房内,一原配率领亲友团五六人冲进房间,亲友团数人对一对赤裸男女猛扇脸,还拍下了现场视频。其间,原配扯住女子头发,其他有几个人对女子进行扇脸,丈夫则在一旁力劝妻子, 并拿床单替那女子遮盖,不顾自己赤身裸体被拍。而后,原配将这段捉奸的视频发到网上,引起大量网民围观。那么,原配这么做违法吗? 释法 侵犯隐私权、名誉权。每个公民都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公民的人身权应受到法律保护,不论原配抑或是婚外情人。(1)若将拍摄的出轨视频或照片在网上公布、宣扬,属侵犯隐私权行为。但拍摄的出轨视频或照片仅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不构成侵权。(2)未经许可且未获法律授权就带人强行进入“小三”所在酒店,侵犯了隐私利益,构成侵权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原配带着所谓的“亲友团”冲进酒店并拍下视频已经侵犯了他人隐私。且数人对女子扇脸的行为属于违法,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而且,将视频传播上网的人并未对视频进行处理,并将对两人声誉、品德造成负面的影响,传播者显然已经构成侵权,侵犯了两人的隐私权。 那个女子的行为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但当众羞辱、殴打绝非明智之举,不但不受法律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还会受到法律惩处。 另外,原配及其亲友让那个女子赤身裸体暴露在众人面前,已经对该女子构成侮辱。 故意伤害罪。在“捉奸”现场,双方往往情绪一激动,就容易大打出手。无论是殴打配偶还是“小三”,若伤害程度达到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都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