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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收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时间:2024-11-02 王女士结婚前,父母为她买了一套住房,在婚前已经还清贷款。婚后她又和丈夫买了房子。现在她把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出租,租金给了她父母。王女士的做法对吗?这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释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王女士老公没有对该房屋作出任何贡献的情况下,该租金收益应当视为王女士个人财产的孳息,而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清楚了吗?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