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文章
  • 文章
搜索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诉求解决专家

详细内容

第30集 刑事诉讼中,对犯罪赚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时间:2025-09-15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因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上述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四种刑事强制措施,强制力度按排序依次由轻到重。鉴于强制措施的变更涉及对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应当十分慎重,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但如果在审判阶段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属于延续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seo seo